一、宣传口号 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全民动员,建设节约型社会 节约能源,保护节约能源,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节约能源、大有可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合理使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连着你我他,节约能源靠大家 为了明天更美好,请节约使用能源 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节约、保护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使用节电产品,倡导绿色消费 绿色照明,节约用电 空调提高一度,减少高峰负荷 减少待机能耗,节约使用电能 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 节约能源,从我做起 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 二、最新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水力发电对本法的适用,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通过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薪柴、粪便等,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第二章 资源调查与发展规划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资源调查的技术规范。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调查结果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汇总。 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结果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第七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能源需求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制定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并予公布。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前款规定的总量目标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发展与可再生能源资源实际状况,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并予公布。 第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总量目标,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长期目标,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经批准的规划应当公布;但是,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除外。 经批准的规划需要修改的,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九条编制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进行科学论证。 第三章 产业指导与技术支持 第十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制定、公布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第十一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标准和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品的国家标准。 对前款规定的国家标准中未作规定的技术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相关的行业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国家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发展列为科技发展与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优先领域,纳入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进步,降低可再生能源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 第四章 推广与应用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 建设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有多人申请同一项目许可的,应当依法通过招标确定被许可人。 第十四条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第十五条国家扶持在电网未覆盖的地区建设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为当地生产和生活提供电力服务。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清洁、高效地开发利用生物质燃料,鼓励发展能源作物。 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燃气和热力,符合城市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国家鼓励生产和利用生物液体燃料。石油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太阳能利用系统与建筑结合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卫生综合治理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沼气等生物质资源转化、户用太阳能、小型风能、小型水能等技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农村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提供财政支持。 第五章 价格管理与费用分摊 第十九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上网电价应当公布。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实行招标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按照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是,不得高于依照前款规定确定的同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水平。 第二十条电网企业依照本法第十九条规定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附加在销售电价中分摊。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可以计入电网企业输电成本,并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第二十二条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依照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办法分摊。 第二十三条进入城市管网的可再生能源热力和燃气的价格,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价格管理权限确定。 第六章 经济激励与监督措施 第二十四条国家财政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以下活动: (一)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二)农村、牧区生活用能的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三)偏远地区和海岛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建设; (四)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五)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设备的本地化生产。 第二十五条对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符合信贷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有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第二十六条国家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七条电力企业应当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有关资料,并接受电力监管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电力监管机构进行检查时,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为被检查单位保守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监督管理工作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造成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燃气、热力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石油销售企业未按照规定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造成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管理能源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物质能,是指利用自然界的植物、粪便以及城乡有机废物转化成的能源。 (二)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是指不与电网连接的单独运行的可再生能源电力系统。 (三)能源作物,是指经专门种植,用以提供能源原料的草本和木本植物。 (四)生物液体燃料,是指利用生物质资源生产的甲醇、乙醇和生物柴油等液体燃料。 第三十三条本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城市供水活动,对城市供水水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水质,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二次供水、深度净化处理水)的水质。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本规定所称深度净化处理水,是指利用活性碳、膜等技术对城市自来水或者其他原水作进一步处理后,通过管道形式直接供给城市居民饮用的水。 本规定所称城市供水单位,是指从事城市公共供水及自建设施供水(包括深度净化处理供水)的企业和单位。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督管理工作。 涉及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主管部门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的规定分工负责。 第五条 对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六条 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络组成。 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由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等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国家站)组成,业务上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为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中心站,承担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有关工作。 地方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以下简称地方网),由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的国家站和其他城市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以下简称地方站)组成,业务上接受所在地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指导。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点、水质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质监测任务的需要,确定地方网中心站。 第七条 城市供水单位对其供应的水的质量负责,其中,经二次供水到达用户的,二次供水的水质由二次供水管理单位负责。 城市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时,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水利、环境保护和卫生主管部门。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城市供水单位应当选用获证企业的产品。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在使用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用于城市供水的新设备、新管网或者经改造的原有设备、管网,应当严格进行清洗消毒,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编制供水安全计划并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管理的供水设施定期巡查和维修保养; (三)建立健全水质检测机构和检测制度,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和有关标准、方法,定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 (五)做好各项检测分析资料和水质报表存档工作; (六)按月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如实报告供水水质检测数据; (七)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八)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的查询。 第十二条 城市供水单位上报的水质检测数据,应当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的数据。水质检测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水质检测数据按以下程序报送: (一)城市供水单位将水质检测数据报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地方网中心站汇总; (二)地方网中心站将汇总、分析后的报表和报告送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 (三)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汇总、分析地方网中心站上报的报表和报告,形成水质报告,报送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 城市供水单位从事生产和水质检测的人员,应当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但是,仅向本单位提供用水的自建设施供水单位除外。 第十四条 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水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水质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测并对各类储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能力的,应当委托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测。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 (二)对供水水质进行抽样检测; (三)查阅、复制相关报表、数据、原始记录等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 (五)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十七条 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知悉的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八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和督察,并提供工作方便。 第十九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当做好检查记录,并在取得抽检水样检测报告十五日内,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意见书。 发现供水水质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 第二十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委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监测站或者其他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 第二十一条 被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监督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实施监督检查的机关申请复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举报。 第二十四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城市供水单位应当依据所在地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五条 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 (三)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五)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 (六)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措施; (七)应急供水设施、设备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 (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后,应当立即向有关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或者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接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报告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接到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报告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通知有关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 第二十七条 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有关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人员查明情况,组织抢险抢修。 城市供水单位发现供水水质不能达到标准,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报经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并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发生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事故后,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立即派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调查取证应当全面、客观、公正。 调查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不得谎报或者隐匿、毁灭证据,阻挠、妨碍事故原因的调查和取证。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 (一)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 (二)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或者委托检测的; (三)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选用未获证企业产品的; (四)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净水剂及有关制水材料的; (五)城市供水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城市供水设备、管网的; (六)二次供水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对各类储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七)城市供水单位、二次供水管理单位隐瞒、缓报、谎报水质突发事件或者水质信息的; (八)违反本规定,有危害城市供水水质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二)城市供水单位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 第三十一条 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不履行本规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循私舞弊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城市供水单位原因导致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67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32号令)同时废止。 3、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能源,是指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焦炭、煤气、热力、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生物质能和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本条例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节能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市节能工作应当遵循宏观调控、依法管理,技术进步、降耗增效,人人参与、有效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制定节能规划,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进节能技术进步,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改善能源的开发、加工转换、输送和供应,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 第六条 本市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立和完善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培育和规范节能技术市场,促进高新技术节能产品的产业化。 第七条 各行各业应当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推进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节能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第八条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委)是本市节能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区、县人民政府的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业务上受市经委的指导。 市经委主管的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市节能监察中心)负责节能方面的日常监察工作,并依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第九条 本市计划、科学技术、建设、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统计、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工作。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十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根据节能目标,定期部署、协调、监督、检查、推动节能工作和能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发展高附加值、低耗能的产业;对高耗能的产业,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或者加快技术改造,降你能耗。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或者节能篇(章)。其中,消费能源多的工程项目,应当经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消费能源多的标准由市经委制定。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依法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 第十三条 市经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科学、合理的原则,对本市生产过程中耗能较高的产品制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对尚未制定有关节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市技术监督部门可以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十四条 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应当遵守依法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第十五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有关规定,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根据能源消费状况,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第十六条 统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能源消费和利用状况的统计工作,并定期发布公报,公布主要耗能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等状况。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第十七条 本市鼓励新开发地区和老城区改造地块推行集中供热、供冷。 第十八条 本市鼓励采用清洁能源。在内环线以内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现有的应当限期改造或者淘汰。 第十九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市经委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第二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并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对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向用能单位提供能源。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采用经济手段鼓励能源消费单位或者个人合理用能,实现降低能耗总量和均衡供能。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可以根据自愿原则,向法定认证机构提出用能产品节能质量认证申请;经认证合格后,取得节能质量认证证书和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使用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 第二十三条 设立节能检验测试服务机构或者从事节能检验测试服务业务,应当向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市经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节能检验测试资质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节能检验测试资质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和转让。
第三章 节能技术进步
第二十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节能的重点和方向,将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先进的节能技术、设备及材料,纳入政府的科学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 第二十五条 本市鼓励、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节能新技术,多渠道地开展国际、国内节能信息与技术交流,拓展节能新技术,推广节能示范工程和节能新产品。 第二十六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积极采用计算机控制、遥感、遥测、电机调速、集中供热供冷、热电冷三联供、节能照明、能源梯级利用等技术成熟、效益显著的通用和专用节能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二十七条 工业企业应当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逐步淘汰耗能高的设备,新建或者改建锅炉窑炉,改造或者维修机泵、制冷设备等机构装置,必须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本市鼓励和支持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行业实行专业化生产。 第二十八条 服务行业应当在保证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选用能源利用效率高、能耗低的产品或者服务方式、服务项目,并加强对耗能设备使用和维修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使用机动车辆、船舶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能耗高的车辆或者船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改造或者更新。机动车辆、船舶必须达到规定的能耗指标。 第三十条 建筑物的设计和建造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减少采暖、制冷、照明、动力和炊事等设备的能耗。 第三十一条 本市应当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综合利用,积极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维护生态环境。 第三十二条 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应当加强产品设计和开发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高性能材料,降低产品的使用能耗,提高节能产品质量,开拓节能产品市场。 生产用能产品的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能耗指标。 第三十三条 设计单位在工程项目或者其他产品设计中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 生产、销售用能产品和使用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停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并不得将淘汰的设备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章 节能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办法,保证合理、有效地使用节能资金。 第三十五条 本市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节能产品的开发。投资经认定的节能高新技术转化项目和列入市经委、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试产试制计划目录的市级节能新产品,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优惠。 第三十六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在企业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工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七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对在节能或者节能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应当对节能工作取得成绩的集体、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 节能检验测试服务机构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客观,负责地为用能单位提供相关先进节能技术的信息和有关能耗检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用能单位能耗的有关数据和分析报告。 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节能检验测试服务机构及其服务项目。节能检验测试服务机构不得强制提供服务或者强制扩大服务项目。 第三十九条 行业协会及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组织机构,为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提供节能信息等服务,向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新闻媒介对节能工作实行舆论监督,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批评浪费能源的现象,揭露能源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不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责令限期改正。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建成后,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由节能监察中心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生产耗能较高的产品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本市内环线以内新建燃煤锅炉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责令停止兴建或者停止使用,并按锅炉的每蒸吨处以五千元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停止或者减少供能,以及供能质量不符合标准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责令限期改正;给用能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承担民事责任。违反合同约定供能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的节能质量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质量认证标志的,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责令公开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或者改建锅炉、窑炉,改造或者维修机泵、制冷设备等机械装置未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的,由市技术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未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能耗指标的,由技术监察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产品的实际情况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责令改正。造成后果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的,由技术监察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市或者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提出意见,依法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淘汰的用能设备转让他人使用的,由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节能检验测试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超出核定的节能服务范围或者擅自变更业务的; (二)强制提供服务或者强制扩大服务项目的; (三)伪造、涂改、出借、转让节能检验测试资质证书的; (四)提供虚假检验测试证明的。 有前款第(三)项规定行为的,市节能监察中心还应当收缴其伪造、涂改、出借、转让的节能检验测试资质证书。 未取得节能检验测试资质证书从事检验测试服务的,由市节能监察中心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款和没收财物时,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罚没款全部上缴国库。 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五条 拒绝、阻碍节能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节能监察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条例自1998年10月15日起施行。1985年4月18日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上海市工业企业节约能源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三、节能宣传知识普及问答 (一)单项选择 1、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 A ),科学发展,”。 A.节能减排 B. 节约能源 C.节约资源 2、2007 年( B )是全国节能宣传周的第一天。 A. 6月11日 B. 6月10日 C. 6月12日 3、全国性的节能宣传活动最早开始于1979年10月。根据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的精神,从( B )年起,每年举办“节能宣传周活动”,旨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节能意识”、“资源意识”、“环境意识”。 A.2000年 B.1991年 C.1995年 4、我国“十一五”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 B )。 A.15% B.20% C.30% 5、受发展改革委委托,为指导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确保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持续、有效实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05年6月编制完成了( C ) A.《政府机构节能政策与实践》 B.《政府机构节能宣传手册》 C.《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施方案(草案)》 6、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 B )(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南。 A.《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 B.《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C. 《国务院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7、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布了( A ),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A.《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B.《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的意见》 C.《关于鼓励发展中高档节能汽车的意见》 8、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经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工业化不断推进,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城市化步伐加快,资源需求持续增加,资源供需矛盾和环境压力将越来越大。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 A )。 A.节约资源 B.开发资源 C.保护资源 9、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由我国的人口众多、资源( B )、环境承载能力较弱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A.相对丰富 B.相对不足 C.相对过剩 10、建设节约型社会,就是要在社会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切实( A )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A.保护和合理 B.保护和开发 C.开发和合理 11、建设节约型社会,要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 B )、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 A.节省、节俭、节制、节约 B.节能、节水、节材、节地 C.节衣、节食、节水、节电 12、发展循环经济与建设节约型社会密不可分,相互联系又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发展循环经济是( A ),建设节约型社会是目的。 A.手段 B.前提 C.基础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 A )起正式实施,是我国节能方面的最高法律。 A.1998年1月1日 B.1997年12月20日 C.1998年5月1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 A )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A.生产到消费 B.产生到消灭 C.生产到消耗 15、生产用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如实注明( A )。 A.能耗指标 B.单位耗能量 C.最大耗能量 16、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 B )利用和循环利用为基本特征的、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的经济发展模式,它与传统经济不同。传统经济 是:“资源—产品—废弃物—污染物排放”,它表现为“两高一低”,即高消耗、高污染、低利用。循环经济是:“资源—产品—再生 资源—产品”,它表现为“两高两低”,即低消耗、低污染、高利用率和高循环率。 A.节约 B.有效 C.保护 17、2005年7月颁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按照这些新标准设计的新建筑将比老建筑节能( B )以上。 A. 20% B. 50% C. 75% 18、国家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委托设计或者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的,责令改正,并处( A )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A. 20 B. 10 C. 5 19、下列做法不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是:( A ) A.建筑外墙选用深色 B.选用保温隔热外墙材料 C.选用中空镀膜玻璃 D.房间采用大开间、小进深 20、节能建筑是指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降低能耗的建筑。其主要是在( A )、制冷方式等方面运用了大量新技术。 A.墙体结构、门窗玻璃、采暖方式 B. 照明系统、建筑结构、采暖方式 C.门窗玻璃、室内布置 、节水器具选用 21、为了达到节能目的,需要在能源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和技术改造,以( A )能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费。 A.提高 B.开发 C.提高 22、建筑能耗是指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其中,( B )等能耗约占建筑总能耗的2/3以上。 A.热水供应、空调、采暖 B.采暖、空调、通风 C.电梯、空调、通风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是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A )起实施。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政府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A.2006年1月1日 B.2005年12月11日 C. 2006年3月1日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规定,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可再生能源知识和技术纳入( B )。 A.小学、中学教育课程 B.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课程 C.中学、大学教育课程 D.职业教育课程 25、以下哪一项不是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直接目的:( D ) A.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B.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 C.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D.促进节能 26、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是:( B ) A.生物质能 B.低效率炉灶直接燃烧方式利用秸秆 C.秸秆气化 27、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可再生能源产业标准:( B ) A.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国家标准 B.国家燃煤火电并网技术标准 C.全国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的有关可再生能源产品的国家标准 D. 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并网技术国家标准 28、国家安排资金,除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外,还支持下列哪项工作:( D ) A.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科学研究和应用示范 B.可再生能源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 C.可再生能源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应用示范工程 D.以上三个方面都是 29、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可再生能源利用:( C ) A. 羊八井地热能发电站 B.边远地区的户用光伏发电 C. 利用燃气轮机进行天然气发电 D.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的沼气发电 30、下列哪一项属于可再生能源利用:( B ) A.安装碳捕获技术的煤电 B.户用风力发电系统 C. “煤变油”技术 D.洁净煤利用技术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我国将采取以下哪项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推广利用:( D ) A. 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 B. 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C.国家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D. 以上三项都正确 32、新能源包括海洋能、地热能、( A )、生物质能等。 A.氢能 B.电能 C.天然气 33、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风能、( A )等。 A.生物质能 B.核能 C.热能 34、以下哪项不是我国的能源消费中存在的问题:( B ) A. 消费总量大、人均消费水平低、利用技术落后 B. 清洁能源所占比例太大 C. 能源供应安全问题凸现,石油进口依存度高 D. 化石能源消费对环境的压力大 35、国家对浪费资源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 C )制度。 A.限期治理 B.超标收费 C.限期淘汰 36、2004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节能产品采购活动的都适用本办法,同时明确了具体实施步骤,即自( A )年在中央一级、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6年扩大到中央二级预算单位和地市一级预算单位实行,2007年全面实行。 A.2005 B.2003 C.2004 37、一个国家或地区某年度能源消费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的比值称( B )。 A.能源指数 B.能源消费弹性系数 C.能源消耗系数 38、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 D )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A.3000 B.4000 C.5000 D.10000 39、《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自( A )起施行。 A.2005年3月1日 B.2004年7月13日 C.2005年1月1日 40、能效标识将在引导消费者选择、购买节能空调上起到重要作用。能效标识按照能效比将空调分成1-5级,1级能效最高,5级能效( A )。 A.最低 B.最高 C.普通 41、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并确定每年( C )为“水法宣传周”。 A.6月第一周 B.5月第二周 C.7月第一周 42、我国人均水资源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4,全国( C )城市缺水。 A.1/2 B.1/5 C.2/3 43、联合国将每年的( C )确定为世界水日,旨在推动对水资源进行综合性统筹规划和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以解决日益严峻的缺水问题。 A.1月1日 B.2月22日 C.3月22日 44、《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规定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 A )。 A.节约用水 B.分时供水 C.分区域供水 45、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制定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同时,制定( C ),并据此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A. 节约用水年度规划 B.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C.节约用水发展规划 46、城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节约用水设施的( A )。 A.竣工验收 B.设计审核 C.施工监理 47、生活用水按户计量收费。新建住宅应当安装( A );现有住户未装的,应当限期安装。 A. 分户计量水表B.节能型水表 C.智能水表 48、《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的建筑面积在( A )万平方米以上,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的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都要建中水处理系统。 A.2 B.3 C.4 49、( A )主要是指城市污水或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A.中水 B.自来水 C.下水 50、中水不可以用作以下何种用途:( D ) A.绿化用水 B.洗车用水 C.景观用水 D.日常生活用水 51、政府机构应注意单位绿化中的节水问题,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C ) A.尽量种植耐旱性植物 B.绿化用水优先使用中水 C.尽量使用漫灌式灌溉技术 52、以下做法不可以达到节水目的的是:( D ) A.中央空调循环冷却技术 B.锅炉冷凝水回收技术 C.建立屋顶雨水收集装置 D.人行道铺不宜渗透的道砖 53、经有关部门鉴定批准的节能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征( A )。 A.产品税、增值税 B. 产品税、营业税 C. 营业税、增值税 54、坚持资源综合利用与企业技术改造和“三废”治理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谁排放 ( B ) ,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 A.谁负责 B.谁治理 C.谁受罚 55、节能的三大途径是指:管理途径、( A )、结构途径 A.技术途径 B.宣传途径 C.社会途径 56、节能“四新”是指 :( B ) A. 新设计、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B. 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C. 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57、节约能源监测工作的性质是:( A ) A.执法性质 B.自愿性质 C.强制性质 58、节约原材料是指通过 ( C ) 途径,直接或间接地降低单位产品的原材料消耗,以最小的原材料消耗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A. 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精确的计量 B. 先进的技术引进 C. 加强科学管理和推进技术进步 59、( B )指通过科学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电器产品,改善提高人们工作生活的条件和质量,创造高效、舒适、安全、经济、有益的环境并充分体现现代文明的照明。 A.科学照明 B.绿色照明 C.节能照明 60、“绿色照明”是( C )国际上对采用节约电能、保护环境照明系统的形象性说法。 A.七十年代初 B.八十年代初 C.九十年代初 61、绿色照明的核心内容是在提高照明质量的同时( B )。 A.降低成本 B.保护全球生态环境 C.节约用电 62、“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方案是1996年9月18日由( B )正式提出。 A. 国家科委 B. 国家经贸委 C.国务院 63、世界环境纪念日是:( C ) A. 3月22日 B. 7月1日 C. 6月5日 64、“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是:( B )。 A. 1月16日 B. 9月16日 C. 10月16日 65、目前我国的资源总储量居世界第( B )位,但人均资源占有量居世界第53位,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 A.一 B.三 C.二 66、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水平仍然较低,比国际先进水平落后约( C )个百分点。 A. 3 B. 5 C. 10 67、世界能源结构以石油为主,我国的能源结构以( B )为主,是世界上煤炭消费量最多的国家,占世界煤炭消费总量的34.4%。 A.天然气 B.煤炭 C.石油 68、我国从( B )年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2002年石油净进口量8130万吨,对外依存度达32.8%。 A.1983 B.1993 C.1989 69、空调温度每提高1oC.可以节约空调耗电5%—8%,为节约用电,夏季空调温度宜设置在( A )oC以上,冬季设置在20oC左右。 A.26 B.20 C.22 70、( A )是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消费者改变用能方式和时间,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的活动。 A.需求侧管理 B.合同能源管理 C.量化能源管理 71、地源热泵是利用离地表15米以下的地热水的热泵,先进的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可( A )。 A.采暖、制冷、供热水 B. 采暖、供热水 C.制冷、供冷水 72、“公交优先”起源于( A ),随后很快被饱受交通拥堵之苦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城市采用并逐渐完善。 A.法国巴黎 B.中国上海 C.日本 73、在国外公共交通承担的出行比例至少在40%以上,而我国大城市目前公交承担的客流量是( C )。 A.40%~50% B.5%~10% C. 10%~20% 74、以下不符合节水要求的卫生器具是( C ): A.小于6升的便器水箱 B.两挡式便器 C.进水口低于水面的卫生器具 75、随着电脑的普及,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专家也一直提倡( A ),节约森林资源。 A.无纸办公 B.信息化办公 C.节约资源办公 76、以下玻璃中保温隔热效果最好的是:( B ) A.双层玻璃 B.中空双层低辐射玻璃 C.真空玻璃 77、电冰箱每开门一次压缩机需多运转( B )分钟,因此尽量减少箱门开闭次数,缩短每次开门时间,可以节约用电。 A.5 B.10 C.15 78、在待机状态下,空调每小时平均耗电量3.47瓦,显示器7.69瓦,PC主机35.07瓦,传真机5.71瓦,打印机9.08瓦,在政府机构办公楼中这些待机耗电量不可小觑,应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定下班后( B )。 A.正常开机 B.关闭开关,并切断电源 C.全楼拉闸断电 79、节能灯耗电量非常小,但开关的时候电流量大,且会减短寿命,所以短时间内停用,( A )节能灯。 A.不需要频繁开关 B.要将节能灯关闭 80、使用节能灯、节电效果明显,一般15瓦的节能灯产生亮度与60—80瓦普通白炽灯一样,但可以省电( C )。 A.10% B.25% C.75% 81、为节约能源资源,树立节约能源意识和减少污染的正确态度,应提倡将办公室的白炽灯及其他高耗能灯换成( C )。 A荧光灯 B.金属卤化物灯 C.节能灯 82、每辆汽车都有自己的( C ),在此车速下行驶耗油量最低,为了更好的节油,鼓励公车行驶保持合理的车速。 A.最高车速 B.额定车速 C.经济车速 83、夏季在使用空调的房间,以下哪个做法是错误的:( C ) A.在开启空调前半个小时开窗换气 B.使用厚质、透光的窗帘 C.制冷时风口向下,制热时风口向上 D.连接管不宜过长,室外机置于宜散热处 84、电梯在现代办公场所是必不可少的,然而随着电梯使用的增多,电梯的能耗也成倍增加,以下哪个方法可以降低电梯的能耗:( A ) A.为电梯安装群控装置 B.为减少运输次数,应选用大功率电梯 C.变频扶梯容易造成危险,尽量不要选用 D.电梯在闲时以及夜间最好不要减半运行 85、在全国各地发现污染环境行为,向环保部门举报应拨打( C ) A.12316 B.12345 C.12369 40. 1千克标准煤等于( C )千卡 A. 5000 B. 6000 C. 7000 86、与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同等重要的第五能源是指:( C ) A.光能 B.太阳能 C.节能 87、彩电不能接地的原因当中,下列表述哪一条是不正确的:( C ) A. 一旦电源插反,就会使机身带电,人有触电的危险。 B. 机内会产生感应高压,使电路或元件烧坏。 C. 受地磁场干拢,使彩电图像失真。 88、下列方法会造成资源浪费的是:( A ) A.待客时将2个纸杯一起用 B.公文袋重复使用 C.使用可以更换笔芯的笔 D. 重复使用回形针等办公用品 89、一杯热水、一杯温水、一杯冷水同时放入冰箱冷却,哪个先结冰:( A ) A. 热水 B. 温水 C. 冷水 D. 同时结冰 90、紧凑型荧光灯比白炽灯光效提高( B )以上,寿命延长5~10倍,节电率达70%~80%。 A. 2倍 B. 4倍 C. 10倍 91、空调蓄冷技术是八十年代发展起来的新技术,它利用用电负荷低谷时制冷,在用电负荷高峰时把冷量释放出来,以满足空调或生产工艺的需要,它是一种( C ) 的重要手段。 A.节电 B.温度调节 C.削峰填谷 92、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 A ) A.资源 B.污染 C.废物 93、节能型建筑的本体造价虽然要比非节能建筑增加8%~10%,但其能耗比非节能型建筑下降( C ),而且受益期长达50~70年。 A. 8%~10% B. 30%~30% C. 50%~65% 94、东南沿海某镇的数千家制鞋厂将制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到河水中。这些废水中含有大量硫化物、铬和氨氮等有毒有害物质,导致河水发黑、发臭,环境已恶化到无水不污的地步。在当地,由于自来水达不到饮用标准,居民吃自来水拉肚子,用自来水洗澡全身发痒,所以只好买井水吃。守着河水却没水吃,原因是:( B ) A.资源性缺水 B.水质性缺水 C.过载性缺水 95、我国淡水资源总量为29000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仅2340立方米,是世界人均占有量的( C )。 A.二分之一 B.四分之三 C.四分之一 (二)多选题 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要求,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 ABC )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 A. 听证会 B. 论证会 C. 社会公示 D. 演讲会 2. 以下属于我国能源消费主要特点的是:( ACD ) A. 能源消费以煤为主,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B. 优质能源比重下降,石油安全不容忽视 C. 工业用能居高不下,结构调整任重道远 D. 生活用能有所改善,用能水平仍然很低 3. 绿色建筑的设计理念是:( ABCD ) A.节约能源 B.节约资源 C.回归自然 D.舒适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4. 环境标志产品中有节能产品,其他的节能标志有:( ABC ) A.美国的能源之星 B.中国的能源效率标识 C.中国节能认证 D.绿色建材 5.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采暖方式也变的多种多样,以下属于新型采暖方式的有:( ABCD ) A.地板采暖 B.电热膜采暖 C.蓄能电采暖 D.单户燃气采暖 6. 以下电冰箱节电方法正确的是:( ABD ) A.将冰箱摆放在环境温度低,通风良好的位置 B.不要把热饭、热水直接放入 C.冰箱内食品应摆放整齐,尽量占满空间 D.保持冰箱内清洁、及时除霜 7. 窗式空调器如何布置才能充分发挥其效率:( ABC ) A.避免安装在阳光直射的地方 B.不安装在有油污等污浊空气排放的地方 C.离地面高度大于0.6米,离天花板距离大于0.2米 D.运行时,最好用布遮盖空调器百叶窗,以免灰尘进入 8. 下列属于节能灯的是:( ACD ) A.金属卤化物灯 B.双端荧光灯(粗管径)C.自镇流荧光灯 D.高压钠灯 9. 办公场所用电量很大,以下哪些方法能达到节电目的:( ABC ) A.根据办公建筑特点,处于外区的房间尽量使用自然采光 B.在走廊等公共区域通过自动控制降低同时使用的灯具的密度 C.对旧有电路系统改造,使办公室内外区灯可以分别控制 D.会议室、餐厅等场所为满足使用功能,应使用大功率的灯具 10. 任何一个单位都少不了会议,然而会议上的浪费却是不必要的,以下哪些方法不会造成浪费:( ABC ) A.单位内部的大小型会议都要求参会人员自带水杯 B.会议发言人准备ppt在会议上展示,尽量少发放纸张材料 C.主办方在一次耗材上注意压缩,横幅、热气球等适当使用,而且注意回收再利用 D.为了达到效果,主办方邀请参会的人数越多越好 11. 家家户户都会有电风扇,可是怎样用电风扇才最节能呢:( BC ) A.多使用快挡 B.放在便于空气流通的位置 C.防止电风扇缺油、风叶变形、震动等 12. 一度电在家庭中可以使:( ABCD ) A. 家用冰箱运行1天 B. 1匹空调能开1.5小时 C. 电视机能开10小时 D. 25瓦的灯能连续点亮40小时 13. 近年来随着国家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节水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节水用具走入了我们的生活,最为广泛应用的就是节水型水龙头,那么以下属于是节水型水龙头的是:( BCD ) A.铸铁螺旋升降式B.延时自闭式 C.脚踏式 D.非接触自动控制式 14. 在使用天然气时,如下哪些方法是正确的:( ABD ) A.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具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 B.定期用肥皂水检查天然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有无漏气 C.天然气热水器等用气设备可以自行接用 D.禁止改动或挪置天然气表 15. 以下哪种汽车保养方法是错误的:( ABC ) A. 烈日下洗车 B.机油过多 C.水箱“开锅”速加水 D.每隔几天就跑一次车 16. 下列哪些做法有利于节约用水:( ACD ) A.高压雾化水枪洗车 B.长流水解冻食品 C.滴灌绿地、树木、花卉 D.随手关闭水龙头 17.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利用状况包括( ABCD )等内容。 A.能源消费情况 B.用能效率 C.节能效益分析 D.节能措施 18. 我国中长期节能指标有:( ABCD ) A.宏观节能量指标 B.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 C.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 D.宏观管理目标 19. 节能的重点领域包括:( ABD ) A.重点工业 B.交通运输 C.重点农业 D. 建筑、商用和民用 20. 通过( ABC )方法可以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 A.研究完善节约能源的相关法律 B.制定和实施强制性、超前性能效标准 C.建立和完善节能监督机制 D. 加快《节约能源法》的建立 21. 以下能源和环境政策能够促进节能工作的有:( ABC ) A.煤炭应主要用于发电 B.石油应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化工原料和现阶段无法替代的用油领域 C.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应以改造后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为原则 D.各级政府应限期更换全部燃煤锅炉为燃油锅炉 22. 造成水资源缺乏的原因有:( BCD ) A.温室效应引起的全球变暖 B.污染引起水质退化 C.地下水源过度利用 D. 水资源浪费 23. 下列在家庭中使用节能灯的方法正确的是:( ABD ) A. 注意灯上标注的使用电压 B. 应使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质量合格的品牌 C. 用60瓦的节能灯更换60瓦的白炽灯 D. 灯不要长期在潮湿、高温或低温条件下使用 E. 节能灯寿命长,只要在灯不再亮的情况下进行更换
(三)填空题 1.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 2. 2005年6月12日至18日,中央国家机关全面开展了以“建设节约型政府,做资源节约表率”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 3. 全面贯彻和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坚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制定“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部署我国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动摇的一项重大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合理用能的专题论证。 5.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6.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7.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人员,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8.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国家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工程,提出节能推广项目,引导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采用先进的节能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 9.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方针,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开发、利用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 10.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节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 11.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中的规划期分为“十一五”和2020年,重点规划了到2010年节能的目标和发展重点,并提出2020年的目标。 12.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是我国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中长期节能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节能项目建设的依据。 13. 我国节能的主要方针是“能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 14.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7月26日主持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上真正体现建设节约型国民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的原则,广泛推动节约型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勤俭节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15. 我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2-3倍。据专家分析,我国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标准是现实可行的;与发达国家相比,即使在达到此目标以后仍有约50%的节能潜力。 16. 能源是战略资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 17. 解决能源约束问题,一方面要开源,加大国内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国外资源。另一方面,必须坚持节约优先,走一条跨越式节能的道路。 18. 政府通过制定法规、政策和标准,引导、规范用能行为,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带头节能。 19. 政府机构节能要实施能耗定额和支出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规章制度,推行政府节能采购,改革公务车制度,努力降低能源费用支出,发挥政府节能表率作用。 20. 节能优先要体现在制定和实施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以及财政、税收、金融和价格等政策中。 21. 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全民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 22. 制定《节能设备(产品)目录》,重点是终端用能设备,对生产或使用《目录》所列节能产品实行鼓励政策;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23. 政府机构应充分认识我国的能源形势及节能对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资源忧患意识,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节约光荣、浪费可耻,把节能、节水、资源循环利用作为政府机构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4. 政府节能管理、政府机构节能改造等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5. 实现政府采购的“绿色化”,要尽量采购再生纸、节能灯、低排量汽车等环保产品。 26. 政府机构通过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社会资源的消耗,形成绿色行政、绿色办公的理念,将为推动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出极大贡献。 27.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将绿色照明列入节能十大重点工程。 28. 在“十一五”期间中国政府将继续大力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深入实施。旨在我国发展和推广高效照明器具,节约照明用电,建立优质高效、经济舒适、安全可靠、有益环境和改善人们生活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的照明环境,以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照明质量、照明环境和减少环境污染的需要。 29.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规定:“十一五”期间绿色照明工程重点是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体育场馆、居民中推广高效节电照明系统、稀土三基色荧光灯,对高效照明电器产品生产装配线进行自动化改造,可节电290亿千瓦时。 30. 2000年3月16日,国家经贸委、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国经贸资源〔2000〕223号文,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 31.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中规定:绿色照明工程的范畴是推广节能灯(紧凑型荧光灯),高效荧光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等,以及高效照明灯具和电器附件、调光控制设备等。 32.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要求要建立健全绿色电器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效果追踪和评价制度。 33.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中规定:绿色照明工程的重点推广领域是机关学校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等各类公共建筑以及工业建筑和公用设施。 34. 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35. 办公区设置分类垃圾箱,办公和生活垃圾应分类,以便可以再利用、再循环的材料得到回收再利用。 36. 空调过滤网的作用是能够过滤空气中的灰尘,若灰尘堵塞网孔,会使进出风量减少,导致制冷效果较差,同时延长压缩机工作时间,导致用电量增加,因此,每2年左右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是最佳的节约方法。 37. 在国管局组织召开的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38. 1999年原国家计委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采取直接采光、自然通风、优先采用集中供热等节能措施。 39. 《清洁生产促进法》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40. 《清洁生产促进法》规定,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应当采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和设备。 41. 《节能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科研开发,节能技术改造,和节能宣传与培训。 42. 《节能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 43. 《节能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44. 《节能法》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资金中安排节能资金,用于支持能源的合理利用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 45. 《节能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委托具有检验测试技术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节能的检验测试。 46. 《节能法》规定,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 47. 《节能法》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否则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 48. 我国《水法》所称的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49. 我国煤储量最多的是山西省。 50. 我国西部地区最有前景的油田在新疆塔里木盆地。 51. 在能源开发利用中,要立足于节能意识、资源意识和环境意识三种意识。 52. 我们通常所说的空调器匹数,是指压缩机的输出功率。 53. 出现突发疫情时,应停止使用空调,处理空调凝结水的消毒及排放,同时应封闭厨房与卫生间的排风扇,禁止向建筑物集中的地方送排风。 54. 随着家用电器的迅速普及,待机能耗引起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国际能源署于2000年提出要用10年时间将全球所有电器产品待机能耗降到 1 瓦。 55. 电视、VCD、DVD、电脑主机、电饭煲这几种家用电器中,待机能耗最大的是电脑主机。 56. 从2003年6月1日起,中国节能产品认证中心开始受理办公设备待机能耗认证工作,首先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工作的是打印机。 57. 按照我国家用电器设计标准,家电电源电压的适应范围是198V—242V。 58. 节能工作面临的严峻的形势是:一、能源约束矛盾突出,二、环境问题加剧。 (四)判断题 1. 我国出台可再生能源法的主要目的是应对气候变化。否 2.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否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通过以前,我国已经通过法律规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总量目标。否 4.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国可再生能源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工作。是 5. 经过国务院批准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全部内容应当向社会公布(保密的内容除外)。是 6. 国家应当制定技术标准用以规范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发展。是 7. 水电不是可再生能源。否 8. 我国水能资源丰富,不论是蕴藏量,还是可能开发的水能资源量,都居世界第一位。是 9.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是 10.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规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由地方政府制定。否 11. 地方政府有权确定生物燃气和热力的入网价格。否 12. 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的之一是保护环境。是 13. 目前,全球每年生产和消费的能源总量90%左右是可再生能源。否 14. 天然气是可再生能源。否 15. 可再生能源可以部分解决偏僻无电地区上百万农牧民人口的用电问题。是 16. 按照我国的国家标准,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目前乙醇汽油已经在我国部分省市推广应用,中央政府还出台了专门的政策鼓励乙醇汽油的生产和销售。是 1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需要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否 18.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不可以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否 19. 建设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不需要政府的行政许可。否 20. 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上网电价可以适时调整。是 21. 能源作物,是指经专门种植,用以提供能源原料的草本和木本植物。是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后,在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是 (五)简答题 1、2004年4月29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表率的倡议书》都提出了哪些倡议? 答:1)牢固树立资源节约意识;2)强化资源节约的责任制;3) 提高资源节约科技含量;4)完善资源节约管理制度;5)严格资源节约自律行为。 2、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对政府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强调政府机构要在资源节约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制定节能实施方案和能耗水耗定额、支出标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降低费用支出。 3、政府机构节能管理工作有哪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 答:1)节能意识淡薄;2)节能管理体制不完善;3)节能管理机制不健全4)节能技术推广应用不够。 4、2003年6月,原国家经贸委会同建设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对全国80家有代表性的政府机构进行了能耗现状调查,调查发现我国政府机构用能存在什么问题? 答:我国政府机构存在能耗总量大、增长速度快、能耗指标高、终端用能设备总体能效水平低等问题,节能、节水、节支潜力很大。 5、制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目的? 答:制定《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推动全社会开展节能降耗,缓解能源瓶颈制约,建设节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6、《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规划分五个部分:我国能源利用现状,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节能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以及保障措施。 7、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我国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结构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管理水平低。 8、我国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一是对节能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节能优先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二是节能法律法规不完善。三是缺乏有效的节能激励政策。四是尚未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节能新机制。五是节能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不够。六是节能监管和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滞后。 9、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节能是缓解能源约束矛盾的现实选择,是解决能源环境问题的根本措施,是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不下大力节约能源,难以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不走跨越式节能的道路,新型工业化难以实现。必须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节能的重要性,树立忧患意识,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大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为保障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作贡献。 10、节能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以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以法治为保障,以提高终端用能效率为重点,健全法规,完善政策,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强化宣传,加强管理,逐步改变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能的机制,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以能源的有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政府机构节能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节约型政府机构为目标,完善政策、健全体制、强化管理、创新机制、抓好示范、加大宣传,扎扎实实推进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3、开展节能工作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1)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2)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加强管理相结合。3)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4)坚持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6)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 14、我国中长期节能目标是什么? 答:1)宏观节能量指标: 2003-2010年年均节能率为2.2%,2003-2020年年均节能率为3%;2)主要产品(工作量)单位能耗指标:2010年总体达到或接近20世纪90年代初期国际先进水平;2020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3)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2010年新增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4)宏观管理目标:2010年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标准体系、政策支持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服务体系。 15、为何要开展政府机构节能? 答:开展政府机构节能,不仅可以降低政府机构能耗,节约行政支出,而且通过政府自身带头节能,推进全社会节能工作的开展。 16、 “十一五”期间政府机构节能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重点是政府机构建筑物及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改造的政府机构建筑面积达到政府机构建筑总面积的20%;推广使用高效节能产品,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实施公务车改革,带头采购低油耗汽车;中央国家机关率先试点,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在2002年基础上降低10%。 17、政府机构节能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到2010年,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以上;二是创建一批节约资源试点示范单位;三是初步建立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制度、标准体系、投资管理体系和组织协调机制;四是逐步建立政府机构节约资源的量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管理平台。 18、节能十大重点工程包括哪些?请回答出其中的5项。 答:1)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2)区域热电联产工程;3)余热余压利用工程;4)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5)电机系统节能工程;6)能量系统优化工程;7)建筑节能工程;8)绿色照明工程;9)政府机构节能工程;10)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9、如何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 答:一是建立节能信息发布制度;二是推行综合资源规划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将节约量作为资源纳入总体规划,引导资源合理配置;三是大力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实施;四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五是建立节能投资担保机制;六是推行节能自愿协议。 20、顺利开展节能工作要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1)坚持和实施节能优先的方针 ;2)制定和实施统一协调促进节能的能源和环境政策;3)制定和实施促进结构调整的产业政策;4)制定和实施强化节能的激励政策;5)加大依法实施节能管理的力度;6) 加快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7)推行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节能新机制;8)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9)强化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10)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规划实施。 21、《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规定:能源效率标识应当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答:1)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2)产品规格型号;3)能源效率等级; 4)能源消耗量;5)执行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2、建筑能耗是由哪几个方面构成的? 答:建筑能耗是指建筑物(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以及服务业)使用过程中的能耗,主要包括建筑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炊事、照明、家用电器、电梯、通风等能耗约占建筑总能耗的2/3以上。 23、建筑设计者、消费者、建筑开发商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中都应该做些什么? 答:建筑设计单位和节能材料、机械、产品研究生产单位应加快建筑节能材料、建筑节能科技的开发研究与推广,设计单位应把建筑节能水平作为设计质量的重要指标,合理地设计和施工实现建筑节能。建筑开发商要以良好的施工工艺建设节能型建筑,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型建筑。消费者也应提高节能意识和素质,购买并合理使用节能型建筑。 24、目前有哪些新的节能建筑材料和技术?您能说出其中的3项吗? 答:1)用于外墙和屋面保温的保温隔热板、粉煤灰加气混凝土;2)用于墙体的保温砖、双层玻璃窗、新型低能耗的塑钢门窗等材料;3)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和能源综合利用;4)利用计算机对制冷空调系统进行智能控制;5)建筑物室内温度和湿度控制技术;6)冷热量计量收费技术及产品等。 25、说说什么是节能型建筑,什么是绿色建筑? 答:节能型建筑是按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使其在使用过程中降低能耗的建筑。绿色建筑是指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在建筑全生命周期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绿色建筑也有人称之为生态建筑、可持续建筑。 26、说说在政府机构的办公室里都有哪些“绿色办公”理念? 答:1)夏季办公楼空调温度设置于27~28摄氏度,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下班后关闭办公室空调、风机;2)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复印机、碎纸机等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长时间不使用时关闭电源;3)随手关灯,杜绝白昼灯、长明灯;4)减少使用一次性文具,纸张正反面打印,开展无纸化办公;5)采购节能产品和设备。 27、什么是错峰用电? 答:错峰用电是指根据电网负荷特性,通过行政、技术、经济等手段将电网用电高峰时段的部分负荷转移到用电低谷时段,从而减少电网的峰谷负荷差,按照“以发定供、以供定用”的原则,最大限度提高发、供电设备的利用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电网安全性和经济性。 国家对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电设备、产品有哪些规定? 答:国家禁止生产,销售明令淘汰的低效高耗电的设备、产品,并且禁止在新建或改建工程项目中采用这些设备,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节约用电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审批单位责令其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项目责任人和设计责任人的责任。对于正在使用淘汰设备的,应限期停止使用,且不得转移他人使用,违反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8、节约用电的方式有哪些? 答:节约用电可以通过管理节电、结构节电和技术节电三种方式。管理节电是通过改善和加强用电管理和考核工作,来挖掘潜力减少消费的节电方式;结构节电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来达到节电的方式;而技术节电则是通过设备更新、工艺改革、采取先进技术来达到节电的方式。 29、什么是电力需求侧管理? 答:电力需求侧管理,是指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引导电力用户改变用电方式,提高终端用电效率,优化资源配置,达到节约能源,缓解电力供需矛盾,改善和保护环境,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 30、电气照明主要有哪些节电措施? 答:照明节电的措施有:1)选用高效电光源和灯具。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降低照明用电量的根本措施就在于提高照明设备的效率,即提高光源与灯具的效率;2)合理地控制照明时间。照明时间应根据需要掌握,随用随开,这是节电的一项有效措施;3)充分利用自然光,充分利用太阳光是实现照明节电的重要部分。 31、我国水环境面临哪三大难题? 答: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水环境容量。2)江河湖泊普遍遭受污染。 3)生态用水缺乏,水环境恶化加剧。 32、空调装置主要有哪些节电途径? 答:空调装置的节电途径主要有:1)减少空调的冷、热负荷;2)提高空调装置的运行效率;3)规定合理的温、湿度标准,采用多功能温控器,对室内的空气温、湿度进行自动调整;4)对风管进行保温隔热,消除漏风,减少系统的循环风量;5)回收排风中冷量(或热量),用于对新风量的预冷(或预热);6)中央空调系统可采用蓄冷技术,即可采用蓄冰(或冷冻水)制冷方式运行。 33、请说说你知道的一些电脑节电小窍门。 答:1)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调整运行速度;2)只听音乐时,可以将显示器亮度调到最暗或干脆关闭;3)尽量使用硬盘;4)对机器经常保养,注意防潮、防尘;5)短时间离开时尽量使用待机或者休眠功能;6)设置电脑节电工作模式。 34、“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状态”的住宅,你知道健康住宅15项最低要求都有哪些吗?请说出其中的5项。 答:1)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浓度最低;2)尽可能不使用易散发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3)设有换气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4)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需设局部排气设备;5)起居室、卧室、厨房等要全年保持在17~27度之间;6)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70%; 7)二氧化碳要低于1000PPM;8)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15毫克/平方米;9)噪音要小于50分贝;10)一天的日照确保在3小时以上; 11)足够亮度的照明设备;12)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13)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并确保私密性;14)住宅要便于护理老人和残疾人;15)因建筑材料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质,所以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时间才能住,在此期间要进行换气。 |